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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向东:农村电商发展告别单一政府主导,转向多元主体联合驱动

 

汪向东——半汤商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农村电商专家。

汪向东认为,如今的农村电商发展形式已经多元化。平台将多元化,单一政府主导也将转向多元主体的联合驱动。

目前,县域电子商务已经进入到一个全面的引爆期,县域电子商务一定会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快速推进,网商是我国农村上下几千年从没有过的一个主体,担负着推动农村转型的历史重任。

 

民是农村电商发展的主体  

要想对农村电商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做一个准确的判断,就必须回到农村电商发展的基本问题上来。

虽然农民的信息化、组织化程度比较低,但“农民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不应动摇。农村发展电商的根本问题就是为让农民现有的小生产能更好地去对接大市场。因此,判断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成败得失,一定要看农民是否具有订单权和定价权。

在发展电子商务时,农村也有B2B、批发、中间采购等问题,但不管怎样,整体上发展农村电商一定要树立“为农民、靠农民”这样一个基本观念。

村电商为草根农民网商赋能

今天的电子商务为以前在交易中的弱势一方赋予了新能力,这种能力表现在它为消费者赋权,为竞争者赋能,为小微企业赋能,同样表现在为草根农民、草根网商赋能。农村电子商务让农民在订单、定价上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

这些年电商领域涌现出了很多草根英雄,比如90后王思义、残疾人莫宏伟、孔明灯大王等等,他们本身是草根,但有了电子商务,他们的生意年销售额可以做到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

农村电商不是什么人去规划的,而是自己依靠市场发展起来的。如今的农村电商发展形式已经多元化,有的是依托线下实体的商贸企业,有的是依托现有的工业,再一种是依托当地的优势农业。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今后可能淘宝村就要变成电商村,可以通过京东等别的平台实现交易,这一定是个趋势,这样的电子商务为无数的草根实现他们的中国梦创造了条件。另外一个趋势,就是微平台化,利用微博、微信,微营销、微支付等等,所以今天发展农村电商的平台样式也是多样化的。   

 农村电商的发展

由政府主导转向多元主体联动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由政府主导转向多元主体的联合驱动,这是我们国家农村电子商务进入一个新阶段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农村电商的发展已经告别多年前的单一政府主导,转向多元主体的联合驱动。 

农村的电子商务可归为“自上而下”型和“自下而上”型两大类。从运作主体上来看,“自上而下”常常采用的是政府投入、企业化运作的方式,“自下而上”则更多体现的是农民市场的主体身份,而农民更多的是以家庭为单位起步。

从经营目标上看,“自上而下”推进的时候,往往是解决农民买卖难的问题,由政府来推农村电子商务;而你看“自下而上”的时候,可能更重要的不是来解决农产品的买卖难问题,而更多的是创收入的问题,是农民自己要创收。 

两种农村电子商务,农民在对接市场这一点上有明显区别,“自上而下”的时候,农民对接市场是经由一个中介来实现的,在订单权、定价权上往往话语权很小。而在“自下而上”的这种方式上,农民对接市场就非常直接,一下子就可以和买家、交易伙伴进行对接。他可以平等地去谈价格,在订单和定价上拥有很高的话语权。 

 电子商务

担负着推动农村转型发展重任

党政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针最重要的是“不拘一格”,因为市场主体的进入,他们自有判断,相信互联网赋能,相信草根的创造力,他们知道如何做、怎么做才能更快地脱贫致富。发展电子商务,一定要认清发展趋势,全力推动。

中西部地区不妨走出去多看看,到发展比较早、比较好的那些地方去学习先进经验,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来发展电子商务。

党政要为发展电子商务营造好的环境,顺势而为,缺什么补什么,而且要注重时效为本,看一个地方农村电商的发展,一定要看它的时效,看农民在这个过程中是不是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市场主体要选好平台,网络营销很重要,但产业为本,还是要靠产品和服务来说话,要成立协会抱团发展。网商是我国农村上下几千年从没有过的一个主体,担负着推动农村转型这样一种历史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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